你还有未签合同    立即前往    稍后再说

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未注册的手机,验证后即完成注册

获取验证码

登   录

登录表示同意《金英杰用户使用协议》

其他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请输入符合要求的密码

获取验证码

完成

会员需知

恭喜您成为金英杰会员,您将享有如下权益:

  • 观看,下载免费网课
  • 加入教辅QQ群
  • 在线学习直播课程
  • 在线购买图书、学习包
  • 电话咨询面授班次
  • 关注金英杰微信公众号
  • 收听、下载金英杰喜马拉雅音频电台课件
  • 随时随地登录金英杰移动端

金英杰医学

中医执业医师

全国
  首页 > 中医执业医师 > 考试动态 > 资讯详情

紧急!这些考生请抓紧备案!否则无法参加23年医考!

来源:重庆校区       点击数:1096      更新时间:2022-10-22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再次提醒!准备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广东考生请注意:抓紧完成备案,快要截止了!否则将影响报考!有地区10月27日前就截止了!速度跟上!



广东省有关备案具体通知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广东考区内各考点对于备案的时间要求有所不同,各位考生需及时关注以免错过!

特别提示:要求备案的考区如考生没有按时进行备案,**医学考试网报名入口开通时将无法报考!


01广东惠来考点


备案截止时间:10月27日

image.png

一、需备案人员对象

拟于2023年在揭阳市惠来县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备案程序及注意事项

需要备案的人员对象应在2022年10月27日之前向试用单位(即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注意:在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等无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备案人员对象到所在辖区镇卫生院办理备案手续。

2022年已在广东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3年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 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02广东佛山南海


备案截止时间:10月28日

image.png

南海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原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通知,接省医考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函〔2022〕46号)的安排,现将我区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各考生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被医疗机构录取试用并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我区报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各医疗卫生机构严禁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备案,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23年度拟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提交材料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两份(每页必须注明页码及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请用电脑按要求录入表格内容后再行打印,试用时间统一填写:起始时间2022.7.1,终止时间2023.8.31),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30前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处,逾期视为放弃备案。名单上报省医考办后,将无法申请增加或者修改。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请将电子版的备案表格发送至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电子邮箱yxh86328300@163.com,电子版备案表名称及邮件标题需统一使用“单位名称+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格式。

四、注意事项:备案汇总表上的“医疗机构名称(盖章)”位置处必须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


03广东潮州



备案截止时间:10月31日

image.png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3年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备案程序

(一)办理备案的对象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并于报名时提交经市卫生健康局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并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三)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查备案(具体送市医药研究所)。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将不能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

(二)2022年度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3年度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22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3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我局不接受个人或县、区医疗机构的备案信息申报。

(三)请考生提前做好学历鉴定。


除了广东省,去年福建南安、福建厦门也需要进行备案,今年暂未有相关通知,各位考生可及时关注!

image.png

责任编辑:重庆金英杰医学百科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刷金题,记口诀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上一篇:电子版执业证书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 保姆级流程)

下一篇:关于开展河北地区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生信息摸排工作的通知

更多学习平台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移动端官网
    移动端官网
  • 腾讯课堂
    腾讯课堂
  • 喜马拉雅音频
    喜马拉雅音频

如何购买
会员功能
积分兑换
退款制度
题库使用指南
课程与图书
精彩专题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支付方式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法律声明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400-606-1615
  • 微信关注

    微信关注

  • 移动官网

    移动官网

  • APP下载

    APP下载

  • 音频听课

    音频听课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