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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神卫生法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2.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3.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4.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5.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6.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7.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8.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患者。
9.精神障碍患者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金英杰医学教育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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